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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的倡议书
时间:2024-05-03

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指出,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为有效劝阻未成年人文身,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此倡议:

一、商家文明经商。文身服务市场主体应当严格遵守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有关要求,文身服务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必须明确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等相关指示牌或标语,明确提示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二、家庭有效监护。家长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广大家长们应为孩子营造温暖的家庭环境,积极、正确、健康地参与和陪伴孩子的成长,通过言传身教提高孩子的认知能力,对文身有正确的认识,督促他们自觉抵制来自不良文化和现实文身现象的影响。

三、学校强化管教。将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高未成年人对文身危害性的认知水平。完善校园学生文身现象的应对机制建设,及时有效地处置已发现的文身学生。探索建立训导、校内服务、专题教育、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等在内的教育疏导机制,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自身加强自律。未成年人要充分认识文身的危害,尊重自己,爱护健康,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转移不良情绪。要多参加积极、有意义的社会活动,主动净化自己的朋友圈、文化圈,不盲从、不攀比,培养对美的健康追求。

五、各界加强宣传。学校、社会应将劝阻未成年人文身纳入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平台宣传未成年人文身的危害,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媒体内容审核,关注并强化对文身问题的价值引领,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增进受众对未成年人文身的认知。

六、行业加强监管。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文身店的监督管理,一经发现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文身,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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