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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普法强基|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旅店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时间:2023-05-04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推进弥渡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落实《弥渡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督促问效机制,4月30日凌晨,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大理“三月街”民族节假期到来之际,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由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晓明及“金花姐姐”未检检察官联合弥渡县公安局组成检查组,对弥城镇部分旅店业进行突击专项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旅店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及强制报告制度义务的监督管理。

检查组重点对旅店业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登记制度、从业人员宣传教育管理、“强制报告制度”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向旅店业从业人员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制报告制度等法规及政策规范,讲解不落实有关规定的后果,以从业人员的角度和身为父母的角度,唤醒沉睡“经营者”的良知和职业认同,呼吁全社会共同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出力献力。

2022年以来,弥渡县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开展日常检查、联合执法、突击检查、召开旅店业业主强制报告制度培训会、制作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登记工作台账等多种方式开展辖区内旅店业经营秩序、强化旅店业监督管理,有效提升了旅店业从业人员管理水平,加强了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检查组充分肯定相关职能部门现阶段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并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下一步工作方向。

检查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州、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谋划,安排部署,持续抓好旅店业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登记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强制报告制度等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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