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6月14日,弥渡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开展联合巡河督导行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旭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宪府,县水务局局长李德,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鸿才,县河长办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巡河。
杨旭辉一行先后到毗雄河、东风大桥、毗雌河、苴力大桥等地沿线,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安全等重点领域,实地查看河道内是否有杂物漂浮、是否有违法占用河道影响水体安全隐患、沿线农田灌溉是否影响水体环境等情况。就各部门加强执法协同,推进河湖安全保护协作长效机制落实落地,探索创新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路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孔宪府检察长指出,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定不移做好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常态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河长治,在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的基础上,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积极参与水治理,用实际行动为守护碧水清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