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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开学第一课”——弥渡县检察院检察官2023年秋季入学“法治第一课”进校园全覆盖
时间:2023-09-05

近日,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大理州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净化成长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大理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23年全州各学校同步开展秋季入学“学期第一课法治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全州12县(市)同步举行秋季入学“学期第一课法治课”,确保不漏“一校一师一生”。9月4日,弥渡县全县同步开展秋季入学“学期第一课法治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孔宪府,9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到各中小学(包括特殊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师生们带来“干货满满”的“开学第一课”。

孔宪府及9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官通过课前精心准备,结合多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特点、典型案例,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范侵害”为主题开展法治讲座。讲座突出宣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对不良行为的教育和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如何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防范诈骗意识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杜绝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提升网络素养等方面展开宣讲。弥渡县弥城中学、新街中学、苴力中学、牛街中学、寅街中学、弥渡县特殊学校、弥渡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学、弥渡一中西校区、红岩镇史近完小、弥城镇第二完全小学及部分师生共计8000多人分别在所在学校听讲。

在弥渡一中,县法院院长段炜炜与周国文共同宣讲。

检察长孔宪府参观指导弥渡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弥渡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献言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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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还为法治副校长颁发续聘证书。

讲座通过以案释法,以深入浅出、生动有趣的方式进行,教育同学们在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除学好掌握好学校课堂知识以外,还要学习法律常识,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做事有原则、有底线、有分寸,既不做施暴者,也避免成为受害者,在受到侵害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结合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真实案例,提醒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养成良好习惯、谨慎交友、遇事冷静、加强与家长和老师的沟通,坚决不触碰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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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回答知识提问,并表示:今天的法治宣讲获益匪浅,带给自己很多启发,将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争做尊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检察官还给学生发放《检察长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并给踊跃举手回答问题的学生赠送法治文创小礼品,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学习成效显著,获全体师生一致好评。同学们积极参与,在赢得奖品的同时也收获了知识。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弥渡县检察院将以大理州2023年全州各学校同步开展秋季入学“学期第一课法治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切,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青少年法治信仰,努力使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捍卫者、自觉遵守者、权益自护者,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出更多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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