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强调,“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各项检察履职都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检察基本职能要再加强,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加强薄弱环节,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办案质效要再提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客观、全面、辩证地看待业务数据的升与降,下定决心、下大气力解决“数字攀比”“数据美容”问题,始终遵循司法规律,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检察管理要再抓实,与时俱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探索完善“三个管理”有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管理对检察工作的正向推动作用。
?重点监督工作要再推进,持续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侦查环节刑事“挂案”清理、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食药安全益路行”等专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