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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2-02-11
附件1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办理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更大力度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在服务大局中增强政治自觉牢固树立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主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更高的站位,坚决贯彻中央、省州县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步调同拍,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以检察履职、司法办案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紧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树牢“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全力做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工作,加强对非公经济和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围绕平安弥渡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重点打击制约经济发展、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突出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实体经济培育和企业合规经营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弥渡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以更实举措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在能动司法中增强法治自觉,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全面践行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努力提高监督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坚决监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的违法行为,提高监督的刚性,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紧扣“四大检察”职能,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导向,着力推动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主责主业,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创新未成年人检察,主动转变司法理念、创新发展观念,用足用好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着力民事诉讼调解、争议化解和行政非诉争议实质性化解,提高公益诉讼针对性和质效。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检调对接”、公开听证等工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以更严要求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在严管厚爱中增强检察自觉,以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目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持续做实严管就是厚爱,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巩固、深化、拓展教育整顿成果,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的认真态度、严实作风传承延续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以常态保长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锻造忠诚于党、为民爱民的革命化检察队伍,崇尚法治、赤诚奉献的正规化检察队伍,担当作为、与时俱进的专业化检察队伍,爱岗敬业、力求极致的职业化检察队伍,锻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弥检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行政编制29,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12.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3.0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9.7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35万元,增幅2.97%,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包含其他收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3.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3.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3.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23.43万元,减幅2.64%,主要原因为上年住房公积金结余11.9万元,本年较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随之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2.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3.09万元,其:基本支出580.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3万元,减幅0.9%,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随之减少;项目支出282.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2万元,减幅6.1%,主要原因上年年初结余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52.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两房”建设232.18万元,主要用于于办公综合楼维修改造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49.98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及在职人员本年服装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00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24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2.1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83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3.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3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3.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8次,共计接待190人次。

减少原因是着厉行节约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人数规模和接待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10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3.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0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3.0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原因是我单位加强车辆管理,严格规范车辆使用制度,不符合派车规定的一律不派车,规范合理使用车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及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弥渡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不断创新服务“两强一堡”战略的方式方法,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

1)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给司法警察工作带来的新任务和新挑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司法警察工作模式;

2)完善执勤值班制度,每日派驻法警上岗值班,保护接待检察人员安全,维护接待场所秩序,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

3)抓好训练常态化,演练实战化,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

4)依据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考勤情况发放加班补贴,做到公平公正,不搞“普惠制 ”和“平均主义 ”;

5)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证。 有效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权威,促进法治云南、美丽云南建设。

(二)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

为实现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保障办案安全,改善办案办公环境,树立检察机关形象,100%做到专款专用,保证项目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效果,保证施工安全,改善办案办公环境,树立检察机关形象,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体部署,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办案场所大型修缮活动,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提供有力保障。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四)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本着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保证服装质量。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9万元,减幅较小,本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与上年接近,主要对支出科目进行了调整,物业管理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175.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1万元,固定资产1044.9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5.2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19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2.39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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